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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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九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二十三)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13日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肖 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为促进永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服务永宁发展大局
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定期向人大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主动将各项检察工作融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以优质检察产品引领法治进步,促进社会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助力“三大攻坚”彰显检察作为。一是为金融安全“筑防线”,扎实做好风险预判、信访维稳、堵漏建制等工作。依法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五年来,批准逮捕26件44人,审查起诉38件67人,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集中打击一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批准逮捕7件13人,提起公诉3件19人。二是为脱贫攻坚“守底线”,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对口帮扶村开展“点对点”走访调研、看望慰问、法律援助等活动。对因案致贫群众实施司法救助33件34人,发放救助金62万余元。办理的朱某某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三是为污染防治“架红线”,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五年来,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3件52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件1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18人;办理环境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84件,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优质法治服务。
护航民企发展实现纵深高度。切实贯彻《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以保企业、稳就业、保民生为着力点,最大程度降低刑事案件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民营企业人员经济犯罪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6件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6件7人,提出缓刑建议4件7人。积极与县工商联等部门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联系机制,深化检企共建,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促进企业经营者敬畏法律,合规经营。
投身疫情防控凸显责任担当。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内部防控等机制,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先后抽调干警多次深入25个社区、村组进行人员信息排查、登记等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累计捐款1万余元,向各社区、村组捐赠各类防疫物资,督导帮扶村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定期走访包抓企业,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及生产经营中的急难问题,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1件,有效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二、清淤排障、保驾护航,持之以恒助力“平安永宁”建设
打击刑事犯罪精准有力。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五年来,批准逮捕515件771人,提起公诉1172件1599人,其中,严惩故意伤害、强奸、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137件184人,涉毒犯罪29件45人,传销、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4件24人,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阶段性、异常性数据研判,总结多发性犯罪发案规律,深挖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份,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攻坚扫黑除恶成效显著。坚持打防并举,坚决打财断血。严把办案质量关,严守工作进度表,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高质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阶段工作任务。久久为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8件76人,排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4件,移交保护伞线索8件;提起公诉8件78人,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判处财产刑62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1人;监督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刑执行8件。坚持长效常治,制定线索移送、提前介入、综合治理等20余项制度。办理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谭某某等十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肯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惩治腐败犯罪持续发力。重拳打击职务犯罪。监察体制改革前,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件14人。监察体制改革后,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机制,在打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五年来,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7件32人,提起公诉24件25人,涉案金额达431万余元。向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8件,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15件18人,确保惩治腐败力度不减。
落实宽严政策张弛有度。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当严则严,依法适用检察权。五年来,不批准逮捕226件331人,决定不起诉164件205人。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650件796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3.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1%,采纳率98.6%,有效保障人权、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化解矛盾纠纷妥善高效。充分发挥矛盾化解“桥头堡”作用,压实首办责任制,落实检察长接访、律师参与接访制度,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五年来,检察长累计接访112件119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方式,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五年来,办理各类信访案件914件,刑事申诉案件12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亮点纷呈。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掷地有声,监督学校强化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欺凌,发出检察建议8份。建成集疏导、救助、取证功能一体的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立案案件19件43人,对3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分级预防,帮助14名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在全市率先探索适用督促监护令,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职责。
推动普法宣传深入人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中,加强《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法律八进宣传活动100余次,撰写法治宣传稿件520篇,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让更多的群众从中受益。
三、深耕主业、同步共进,凝心聚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标准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强化侦查监督,规范侦查活动和强制措施适用,切实保障人权。五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4件147人,撤案127件212人,纠正漏捕81人,追诉漏犯48人、漏罪56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检察建议书59份。二是强化审判监督,紧盯定罪量刑不当与审判程序违法情形,维护公平正义。五年来,针对审判机关法律适用、事实认定错误及量刑畸轻畸重案件12件18人,依法提出抗诉,均被改判。三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围绕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延伸监督触角,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7件27人。对法院刑事判决涉财产刑监督274件,执行标的1430万余元。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350次,对6名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建议收监。办理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63件,纠正外地法院交付不当导致漏管的案件12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
坚持精准做强民事检察。以学习贯彻民法典引领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五年来,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改判6件,促成和解撤回监督申请2件。创新开展“两个1000件”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查阅民事审判案卷3820件、执行案卷2330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82件,执行监督案件139件。牵头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办案机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9件,再审改判5件,移送犯罪线索2件5人,公安机关立案2件5人,刑事判决1件3人。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农民工讨薪、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53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检察服务。
坚持原则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坚持走出去、听民声、办实事,常态化开展社会治理乱象监督。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加强检法、检行衔接,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五年来,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5件,其中,督促履职193件,社会治理22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10件,执行监督10件,发出检察建议235份,采纳率100%。成功化解李某某等4件行政纠纷争议积案,化解争议数额3859万余元,达到案结事了政和的社会效果。
坚持长远做好公益诉讼。聚焦“4+1+N”要求,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清四乱”行动。五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8份,采纳率100%。对4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缴补植复绿费7万余元。聚焦公共安全隐患,针对无障碍设施保护、飞线充电安全、窨井盖保护领域,立案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督促相关部门维修更换窨井盖246个。强化国有财产保护,督促相关部门追回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304万余元。办理的违法建筑侵占黄河河滩影响行洪安全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四、把握机遇、顺势而为,精准施策赋能司改质效提升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围绕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全面推进以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自侦转隶、人财物省级统管以及内设机构重塑等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的全新格局。顺利完成11名自侦人员转隶工作,建立“纪法衔接”协调机制,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无缝衔接。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按照“抓两大、放两小”的原则向检察官合理授权,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保证检察官有权有责。改变“三级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建立以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专业化办案优势凸显。实行以自动轮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规则,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聚焦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建立健全检察官遴选、退出、绩效考评机制。
着力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规范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实现对涉黑涉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健全派驻检察工作机制,实现侦查监督端口前移;推行精准化量刑建议,强化对审判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刑事执行的跟进监督,实现整个诉讼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
五、政治引领、正风肃纪,多措并举筑牢工作发展根基
党建引领队建优势凸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建2+3+5”品牌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形式多样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倾力打造“一心五品”融党建子品牌,通过“办案团队+党员先锋+业务骨干”的梯队建设,实现优秀党员与业务骨干梯次接续,推进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检察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
全面从严治检纵深推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教育管理,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抓早抓小。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廉洁思想防线进一步巩固。
基层基础建设提档升级。持续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岗位竞赛、“检察官讲堂”等多样化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干警职业素能,5名干警入选宁夏青年检察人才库。着力推进“智慧检务”,以综合技侦楼建设为基础,建成公开听证、宣告送达、新闻发布为一体的多媒体综合功能室,实现公益诉讼快速检测、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提讯,开启无人机辅助办案新模式,不断深化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显著。加强自我革命,强化靶向治疗,以思想发动为切入点,紧盯“三个环节”,聚焦“四项任务”,深化“五项教育”,真查、真抓、真改。核查认定干警主动说明问题31条,建章立制15项,切实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核查案件924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全面整改。推动教育整顿成果向为民办实事转化,落实落地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为民措施20余项,全力保障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司法为民效果进一步升温。
六、持续深化、守正创新,内外兼修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外部监督更加多元有效。坚持重要检察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全力支持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9次。深化拓展外部监督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普通劳动者等社会各阶层代表430余人,以视察、调研、听证等形式,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将检察工作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外部监督更加广泛。
内部制约更加严密精细。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对系统办案的全程、动态、跟踪监控,落实常态化流程监控通报制度。实行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无罪判决案件、撤回起诉案件反向审视分析制度,强化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将办案质量与检察官绩效考核紧密挂钩。五年来,评查各类案件3116件,落实整改不规范问题199个,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检务公开更加广泛深入。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五年来,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各类案件公开审查、听证187件,发布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2281件,公开法律文书1266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检务公开与便民服务集约融合,优化门户网站和12309服务中心功能。构建“互联网+”服务模式,打造“阳光检察”,成立新媒体工作室,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一抖”等载体发布原创信息1000余条,宣传检察好声音,弘扬检察正能量。
各位代表,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使得玉成!五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五星级党组织、第一批“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1名干警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工作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融入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尚有差距;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尚不均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有不足;四是队伍的整体素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解决,有效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22年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面对新发展、新机遇、新挑战,检察机关要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要目标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永宁发展大局,检察产品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效果彰显,检察公信力显著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加凸显。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更加高效。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以信仰信念引领检察工作,永葆检察机关政治本色不偏航。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深化司法检察理念变革。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上级决策蓝图和各项工作部署转变为检察行动自觉,坚决防止脱离政治,机械办案,始终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以同心同力谋划检察工作,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开新局。聚焦“十四五”时期永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更加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持续加大惩治涉众型犯罪力度,有效预防打击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着力推进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理念共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助力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以做优做实推进检察工作,续写检察机关守土尽责新篇章。进一步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推进专业化团队建设,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用足用好侦查监督平台,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刑事审判监督,进一步提升刑事监督质效。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民事监督力度。完善全面履职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督能力。坚持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文化遗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影响力。
四、以民生民利定位检察工作,展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新作为。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更加全面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落实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务依法快速返还机制,用好司法救助制度,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收集转化和反馈工作。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以干净干事立足检察工作,塑造检察机关过硬队伍新形象。严格落实从严管检治检责任,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深化文化育检,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特色文化,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分类推进领导素能、专项业务、通用技能等培训,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完善检察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百围之木,始于勾萌;万里之途,起于跬步!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新作为担当新使命。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赓续前行,锐意进取,倾力为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奏响检察新乐章!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